制動器工作原理和結論
1)制動器整個系統的總傳動比與制動器結構形式無關,與推動器推力利用系數、摩擦因數和結構傳動效率等因素有關。
2)機構杠桿比與機械傳動效率、制動力、推動器推力、制動輪直徑、摩擦因數等無關,只與結構形式有關。
3)由于系統總的傳動比與機構杠桿比表示的意義和計算公式不同,機構杠桿比大的系統總傳比一定大;杠桿比大的額定制動力不一定大。
4)系統總傳動比與額定制動力成正比。
5)電力液壓推動器啟動過程的耗能與額定運行階段的耗能基本相同。
6)同樣額定推力的推動器用在不同類型的制動器上,由系統總傳動比不同可以得到不同的制動力矩。
7)同樣推動力的推動器,額定制動力矩大的制動器其能效值較高。
8)制動器的能效高低與系統總傳動比、摩擦因數、機械傳動效率、推動器推力利用系數、推動器能效有關。